公告日期:2025-11-26
公告编号:2025-115
证券代码:873697 证券简称:觅睿科技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杭州觅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2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杭州觅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杭州觅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议案及相关材料,并听取董事会相关成员介绍情况后,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立场,现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5 年盈利预测的议案》
经对议案内容进行认真审阅,基于判断,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2025年度盈利预测是根据公司历史期间的实际经营成果,并结合当前经营情况及公司对未来市场行情的综合判断作出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杭州觅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盈利预测审核报告》(天健审〔2025〕
16881号)能够真实反映公司2025年未来的经营成果,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同意该议案。
(二)《关于调整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方案的议案》
经审阅《关于调整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
公告编号:2025-115
券交易所上市方案的议案》,我们认为:本次调整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发行方案,是基于公司当前实际经营状况和市场环境所做出的审慎决策,旨在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此次调整不会对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产生不利影响。本议案内容及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该议案。
(三)《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可行性方案的议案》
经审阅《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可行性方案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基于市场环境及项目最新情况,修订部分项目可行性方案并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相关安排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要求,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与公司发展战
略,兼顾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该议案。
杭州觅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钟根元、施东辉、敬志勇
2025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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