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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6-03 18:20:28 股吧网页版
海宏液压:关于招股说明书等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及相关约束措施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6-03


公告编号:2026-028

证券代码:873695 证券简称:海宏液压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浙江海宏液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招股说明书等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的承诺及相关约束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鉴于浙江海宏液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就关于公司招股说明书等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情形做出如下承诺:

(一)公司关于招股说明书等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

1、本次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若招股说明书及其他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在前述行为被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后,公司将依法启动回购本次发行的全部股票的工作,回购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除权除息事项,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交所的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3、若公司因招股说明书及其他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公告编号:2026-028

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在前述行为被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或作出处罚决定后,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二)控股股东关于招股说明书等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

1、本次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若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发行上市申请文件被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督促发行人依法回购本次发行的全部新股。

3、若因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在该等违法事实被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后认定或作出处罚决定后,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的经济损失。

4、本公司不因股权转让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三)实际控制人关于招股说明书等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

1、本次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若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发行上市申请文件被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督促发行人依法回购本次发行的全部新股。

3、若因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在该等违法事实被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后认定或作出处罚决定后,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的经济损失。

公告编号:2026-028

4、本人不因股权转让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及承担相关赔偿责任的承诺

1、本次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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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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