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5
证券代码:873693 证券简称:阿为特 公告编号:2025-107
上海阿为特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为保证上海阿为特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激励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3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海阿为特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加强股权激励计划执行的计划性和有效性,促进激励对象考核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引导激励对象提高工作绩效,提升工作能力,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执行提供评价依据;保证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进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股权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高管理绩效及公司整体业绩,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含控股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
四、考核机构
1、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和审核对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
2、公司财务部、人力资源及行政部等相关部门组成考核工作小组负责具体
实施考核工作。考核工作小组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3、公司财务部、人力资源及行政部等相关部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收集和
提供,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人力资源及行政部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
作。
4、公司董事会负责本办法的审批及考核结果的审核。
五、考核指标及标准
1、公司层面业绩指标要求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考核年度为 2025-2026 年两个会计
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条件。
首次授予权益的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分别如下:
行权期 对应考核年度 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以 2024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第一个行权期 2025 年 10.00%;
2、以 2024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5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0.00%。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以 2025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6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25.00%或以 2024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 年及 2026 年营业收入
第二个行权期 2026 年 累计增长不低于 147.50%;
2、以 2025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6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20.00%
或以 2024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5 年及 2026 年净利润累计增长不低
于 142%。
注:1、上述指标均以公司经审计的年度报告所揭示的合并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