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7
浙江绿晶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零二五年九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 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第一节 股 东
第二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 股东会的召集
第四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五节 股东会的召开
第六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五章 董事和董事会
第一节 董 事
第二节 独立董事
第三节 董事会
第四节 审计委员会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利润分配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八章 通知和公告
第九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章 投资者关系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第十二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浙江绿晶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工
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由浙江
绿晶香精有限公司依法以整体变更方式设立,浙江绿晶香精有限公司的原有股东即为公
司 发 起 人 , 在 杭 州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注 册 登 记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为
91330000773132160Q。
第三条 公司于2022年5月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浙江绿晶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公司住所为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义创路6号。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193.2366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
务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
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
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十三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
人、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为:采用先进的技术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提高产品
质量,研发、生产新产品,提升经济效益,以努力建成具有规模经济、水平先进、较强竞争力的现代化企业,为公司和员工开辟广阔的发展空间,为市场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为股东创造良好的价值和回报。
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食品生产;食品添加剂生
产;食品经营;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食品添加剂销售;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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