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证券代码:873690 证券简称:捷众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2
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保证公司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 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 域。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包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资产总额 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 入总额的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和事项主要包括组织架构、企业文化、发展战略、人力 资源、资金活动、资产管理、采购业务、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合 同管理、财务报告、募集资金管理、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等。重点关注的高风险 领域主要包括资金活动、采购业务、销售业务、工程项目、募集资金管理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 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四、 内部控制评价的程序和方法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严格遵循基本规范、评价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办法规 定的程序执行。
评价过程中,我们采用了个别访谈、调查问题、专题讨论、穿行测试、实地 查验、抽样和比较分析等适当方法,广泛收集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是否有效 的证据,如实填写评价工作底稿,分析、识别内部控制缺陷。
五、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为保证公司经营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和经营目标的 实现,公司根据资产结构和经营方式、结合控股子公司具体情况、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会计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 有关规定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定了原料采购、仓储物料管理、生产管理、 市场管理、固定资产投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运作、子公司管理等一整套较为 完整、科学的内部控制制度,并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状况和经营环境的变化不断补 充、完善。公司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情况及实施情况如下:
1、控制环境
(1)对诚信和道德价值观念的沟通与落实
诚信和道德价值观念是控制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影响到公司重要业务流程的设计和运行。公司一贯重视这方面氛围的营造和保持,建立了《员工岗位说明书》《员工手册》《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内部规范,并通过严厉的处罚制度和高层管理人员的身体力行将这些多渠道、全方位地落实。
(2)对胜任能力的重视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特定工作岗位所需的胜任能力水平的设定,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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