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2
证券代码:873689 证券简称:讯方技术 主办券商:华创证券
深圳市讯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印鉴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 7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需要提交董事会审议的相关治理制 度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深圳市讯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印鉴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深圳市讯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印章
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和安全性,维护公司的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印章包括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公司合同专用章、
公司财务专用章等。
第二章 印章的领取保管
第三条 公司的印章保管应当建立“审用分离、分散保管”制度。负责签批
印章使用的各级负责人不得亲自保管印章。公司内部有多枚印章的,应当根据
印章的用途,指定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专人分散保管,进行适度制衡,防范风险。
第四条 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公司合同专用章由总经理指定专人根据本制度管理和使用;公司财务专用章由总经理授权财务部负责管理和使用,财务负责人应当在财务部内部确定公司财务专用章的具体管理和使用人。
第五条 刻制印章时,申请部门须填写《刻章申请表》,由公司统一安排刻制,留有印模后下发。印章正式启用时应经公司正式发文通知。
第六条 公司的印章由各主管部门负责人或其委派的专人领取,按照本制度的规定管理和使用,不得转借给他人。
第七条 公司的印章应保管在安全的设施内,在被授权持有、保管的部门内使用,一般不得携带外出。若特殊情况需将印章带出,须经被授权持有、保管的部门负责人批准,其中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公司合同专用章和公司财务专用章须经总经理批准并留存批准记录。携带人应确保印章安全,并在使用结束后及时返还。
第八条 印章使用前应当提交《印章使用申请表》。《印章使用申请表》的内容应当包括:用印部门、用印内容、用印文件名称、具体经办人、用印部门负责人签批意见等。
印章使用申请经批准后,用印部门经办人应当做好用印登记手续,填写《印章使用登记表》。《印章使用登记表》的内容应当包括:用印部门、用印日期、用印内容、用印名称等,并由用印人及经办人签字。
第三章 印章的使用
第九条 印章的使用范围:
(一)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公司合同专用章、公司财务专用章是公司对外使用的法定印章;
(二)公司介绍信供公司员工外出办理公务时使用,须加盖公章方为有效。
第十条 印章使用的签批权限:
(一)下列情况之一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公司合同专用章或公司财务专用章的,须经总经理或其授权的负责人批准:
1.以公司名义发出的文件;
2.以公司名义与外单位或政府部门签订的合同、协议、意向书;
3.对外的申请、报告、函告、承诺书、确认书;
4.其他重要经济活动或董事长、总经理认为必要的情况。
(二)对内加盖公司部门印章、公司财务专用章,须经对应部门的负责人或财务负责人批准。
(三)对外使用公司部门印章应符合本制度的规定,并由总经理或其授权的负责人批准。
(四)公司员工使用介绍信外出办理公务,须经其所在部门的负责人同意。
第十一条 印章的使用程序:
(一)经办人填写《印章使用申请表》或《合同审批表》,按签批权限,签批人批准后可直接用印,没有通过签批程序的,不得用印;
(二)印章保管员签批后,应留存《印章使用申请表》、《印章使用登记表》等用印凭证;
(三)员工开具介绍信,经其部门负责人在存根联签字同意后方可用印。
第十二条 印章的使用要求:
(一)印章保管员要熟知各种印章的使用范围、批准权限,做到正确用印;
(二)印章保管员在用印前,必须依照签批权限规定,查看签批结果,签批手续完备的文件方可用印,用印后应及时在印章使用登记表上进行登记,同时要求用印部门经办人在印章使用登记表上签字。对于超越签批权限或未经签
批的文件,印章保管员应当拒绝用印,并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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