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2
证券代码:873689 证券简称:讯方技术 主办券商:华创证券
深圳市讯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 7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需要提交董事会审议的相关治理制 度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深圳市讯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深圳市讯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
结构,强化董事会决策职能,确保董事会对公司财务收支和各项经营活动的及 时了解和有效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特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作 为负责公司内、外部的审计、监督和核查工作的专门机构。
第二条 为确保审计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公
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讯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和本议事规则规定的职责范围履行
职责,独立工作,不受公司其他部门干涉。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对董事会负责,为董事会提供意见,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五条 委员会负责切实有效地监督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
名,由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的独立董事担任,负责召集和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提名,提交董事会审议。主任委员的罢免,由董事长提议,提交董事会审议。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审计委员会会议,当委员会召集人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权;委员会召集人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由公司董事会指定一名委员履行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职责。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相同,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届满前,除非出现《公司法》《公司章程》或本议事规则规定的不得任职之情形,不得被无故解除职务。期间如有审计委员会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审计委员会委员资格。
第九条 委员可以在任期届满前提出辞职,委员辞职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第十条 审计委员会因委员辞职或免职或其他原因而导致人数低于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公司董事会应尽快按照本议事规则增补新的委员人选。
如因审计委员会成员辞任导致审计委员会的构成不符合本制度规定,则辞任报告应当在下任委员填补因其辞任产生的空缺后方能生效。在辞任报告尚未
生效之前,拟辞任委员仍应当继续履行职责。发生上述情形的,公司应当在两个月内完成补选。
第十一条 《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关于董事义务的规定适用于审计委员会委员。
第十二条 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司审计部,审计部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审计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向委员会提供资料、筹备委员会会议。
第十三条 董事会须对审计委员会成员的履职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必要时可以更换不适合继续担任的成员。
第三章 职责
第十四条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二)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四)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
(五)提议召开股东会临时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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