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3-16
南通睿木自动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并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南通睿木自动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挂牌
申请文件第一次反馈意见》的回复
主办券商
二零二二年三月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贵公司《关于南通睿木自动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挂牌申请文件的第一次反馈意见》(以下简称“反馈意见”)的要求,南通睿木自动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挂牌公司”、“公司”、“睿木科技”)、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东吴证券”)会同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下简称“律师”)、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会计师”),就贵公司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讨论、核查,对《反馈意见》中所有提到的问题逐项予以落实并进行了书面说明,并对南通睿木自动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文件有关内容进行了必要的修改、补充说明或解释。
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释义与《南通睿木自动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申报稿)》一致。涉及对申请文件修改的内容已用楷体加粗方式列示。
黑体(不加粗) 问询函所列问题
宋体(不加粗) 对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楷体(加粗) 涉及申请文件补充披露或修改的内容
本回复中若出现总计数尾与所列值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目 录
一、公司特殊问题 ...... 4
1、关于主营业务和所处行业...... 4
2、关于二次申报 ...... 18
3、关于公司历史沿革 ...... 25
4、关于一致行动人协议 ...... 34
5、关于董监高人员 ...... 34
6、关于子公司 ...... 38
7、关于知识产权 ...... 66
8、关于消防合规性 ...... 72
9、关于关联方 ...... 75
10、关于营业收入 ...... 81
11、关于营业成本 ...... 94
12、关于外协 ...... 105
13、关于毛利率 ...... 110
14、关于主要客户 ...... 117
15、关于存货 ...... 133
16、关于应收账款 ...... 140
17、关于长期资产 ...... 149
18、关于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借款 ...... 160
19、关于现金流量 ...... 168
三、申请文件的相关问题 ...... 170
1、中介机构事项 ...... 170
2、信息披露事项 ...... 170
3、反馈回复事项 ...... 171
一、公司特殊问题
1、关于主营业务和所处行业
根据申报文件,公司主要从事木门自动化加工主机设备和生产线的研发、生产、销售与服务,主要客户系木门生产企业,属于房地产市场配套行业,受到房地产行业的波动影响明显;报告期各期公司毛利率均高于弘亚数控、南兴股份等同行业上市公司,最近一期业绩有明显下滑;公司未来三年拟扩大现有产品的生产能力。
请公司:(1)结合当前木门生产工艺和流程及其变化趋势、国内木门主要生产企业设备使用情况,补充披露公司产品在木门生产行业的运用情况、公司产品的市场份额及在“木门自动化生产装备制造”细分行业中的市场地位;(2)结合报告期各期产能利用和销售情况、目前在手及期后订单、下游行业发展情况及变动趋势、房地产调控和环保管控趋严等政策变化情况、木门自动化加工装备行业的市场容量及变动趋势、公司的竞争优势(包括但不限于产品的技术先进性、质量稳定性、可替代性、市场认可度,客户维护及拓展能力等)、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因素,补充说明产能扩充计划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公司经营业绩是否与行业发展相一致,分析披露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相关风险是否揭示充分。请主办券商核查并发表意见。
回复:
(一)公司补充披露或说明情况
问题(1):结合当前木门生产工艺和流程及其变化趋势、国内木门主要生产企业设备使用情况,补充披露公司产品在木门生产行业的运用情况、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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