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2-12 17:15:10 股吧网页版
吉春制药: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12


证券代码:873681 证券简称:吉春制药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吉林吉春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共性调整如下:

1)所有“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

2)所有提及的公司股份的“种类”调整为公司股份的“类别”;

3)所有公司合并、减资、分立、债权人通知的公告渠道,均新增“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4)“非公开发行股份”调整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5)董监高每年股份转让不超过 25%中“任职期间”界定变更:从原表述“任职期间”变更为“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

6)删除所有涉及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的相关内容;

2.无实质性修订条款主要包括对《公司章程》条款序号、标点符号和部分不涉及实质内容变化的文字表述的调整,因不涉及实质性变更以及修订范围较广,不进行逐条列示。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七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
事或者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辞任
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
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
定代表人。

第八条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 第九条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公司责任,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 的债务承担责任。
承担责任。
第十六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全部为普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面额股,以人民通股,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为 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人民币 1.00 元。 元。

第十七条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 第十八条公司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份转让系统挂牌后,在中国证券登记 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证券登记机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证券 构”)签订证券登记及服务协议,办理
登记机构”)集中登记存管。 全部股票的集中登记、存管。

第二十条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 第二十一条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担 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得以赠与、垫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 资、担保、补偿、借款等形式,为他人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取得本公司的股份提供财务资助,公
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除外。

为公司利益,经股东会决议,或者董事
会按照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的授权作
出决议,公司可以为他人取得公司股
份提供财务资助,但财务资助的累计
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10%。

董事会作出决议应当经全体董事的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

违反前两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