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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01 15:35:55 股吧网页版
安达创展: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01


证券代码:873673 证券简称:安达创展 主办券商:国元证券
合肥安达创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 √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所有条款中“股东大会” 所有条款中“股东会”

所有条款中“半数以上” 所有条款中“过半数”

第二条 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 第二条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
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系由合肥安达电子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系由合肥安达电子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在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 整体变更设立,在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
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91340100149234681F。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5 日在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第十七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 第十七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
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 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会
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 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
加资本: 资本:

(一)公开发行股份; (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二)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三)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
第十九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 第十九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 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 并;

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 (四)股东因对股东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 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
股份的; 股份的;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
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
权益所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
股份的活动。
第二十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根据 第二十条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定批准 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法律法
的方式进行。 规和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进行。

第二十四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 第二十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
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制人在挂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 分三批解除转让限制,每批解除转让限
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 制的数量均为其挂牌前所持股票的三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 分之一,解除转让限制的时间分别为挂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牌之日、挂牌期满一年和两年。
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交易之日起 1 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 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 及其变动情况,在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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