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03
关于合肥安达创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六期)
合肥安达创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安达创展”)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机构”、“国元证券”)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合肥安达创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国元证券本期参加辅导的人员:王兴禹、刘民昊、胡义伟、曹诗奇,其中王兴禹为辅导工作小组负责人。上述辅导工作小组成员均为国元证券正式从业人员,具备法律、会计等必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有较强的敬业精神,符合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参与辅导工作的其他中介机构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辅导备案日期为 2022 年 11 月 8 日。
本期辅导方式采用现场辅导的形式,具体包括中介机构协调会、个别答疑与专题研讨等方式,督促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安达创展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委派人员进行了证券、法规和财务等上市相关知识的辅导。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辅导期间内,辅导机构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协调各中介机构,按照辅导计划和实施方案的内容,对安达创展开展了第六期上市
辅导工作。
根据安达创展的实际情况,在辅导过程中,辅导工作小组通过核查安达创展提交的书面文件、与相关方就专题事项进行分析研究、查阅发行人所处相关行业的有关法律法规等方式,对安达创展进行尽职调查,了解公司基本情况、行业发展状况以及公司经营情况,并针对性的提出了完善公司治理、加强规范运作等方面的相关建议。
辅导工作小组还通过现场指导、咨询以及个别答疑等方式,结合安达创展具体情况,持续向其介绍审核动态、资本市场监管等最新的审核与监管要求。
辅导机构作为安达创展新三板持续督导券商,持续督导安达创展规范运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目前参与辅导工作的其他证券服务机构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上述证券服务机构能够较好地根据辅导计划配合开展辅导工作。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公司已根据上市公司的要求,逐步建立起了部分内部控制方面的管理制度等,但相对于上市公司的规范运作要求仍略有欠缺,辅导机构随着尽职调查工作的不断深入,进一步督促安达创展完善公司治理、合法合规经营。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主要问题一: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5%以上股份股东等辅导对象需进一步学习证监会、交易所关于企业规范运作、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理解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解决方案:辅导小组将继续严格按照上市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规范运行情况进行核查,督促公司财务规范和内部控制健全运行,并进一步对接受辅导人员进行财务内控相关的培训,保障公司内控体系有效落实。
主要问题二:辅导对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王家伟收到肥东县公安局取保候审决定书。截至本辅导工作进展报告签署日,相关调查尚未结案。
解决方案:上述事项发生后,王家伟先生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工作,该事项仅涉及王家伟先生个人,未牵涉公司,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王家伟目前可以正常履行职责。辅导小组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调查进展情况,协助公司进行整改规范,不断督促公司进行合法合规建设,提高合规意识,根据事件进展情况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三、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安排
为进一步推进辅导工作进程,国元证券将继续对发行人进行持续、深入的辅导,后续辅导工作初步确定如下:
1、国元证券委派王兴禹、刘民昊、胡义伟和曹诗奇组成安达创展辅导工作小组,共同开展下一阶段辅导工作,其中王兴禹为辅导工作小组负责人,负责协调辅导过程中的有关事宜。下一阶段辅导工作,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将配合国元证券对安达创展进行辅导工作。
2、将通过集中培训、访谈、组织辅导对象自学等方式继续开展辅导培训工作,并会同其他中介机构对公司上市运作过程中可能存在问题进行沟通交流。
3、持续将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规则、证券市场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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