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6
证券代码:873663 证券简称:盛知股份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北京盛知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承诺事项情形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承诺事项基本情况
挂牌公司全称 北京盛知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承诺主体名称 江苏汇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挂牌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其他股东 □董监高
承诺主体类型
√收购人 □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方
□其他
□申请挂牌 □股票发行或其他融资
□重大资产重组 □权益变动
承诺来源
√收购 □整改
□日常及其他
√同业竞争的承诺 √关联交易的承诺
□资金占用的承诺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承诺类别 □股份回购的承诺
□股东自愿限售承诺 □解决产权瑕疵承诺
□公司利润分配承诺 √其他承诺
承诺期限 2025 年 12 月 12 日至长期
(一)关于收购人符合收购主体资格的承诺
承诺事项的内容
收购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不存在《收购
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不得收购非上市公众公司的情形:
1、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且处于持续状态;
2、最近 2 年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
3、最近 2 年有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
4、《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不得收购公众公司的其他情形。
(二)关于收购人收购资金来源合法情况的承诺
收购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了《资金来源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本承诺人承诺本次收购北京盛知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众公司”)股票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具备支付股份转让款的经济实力,不存在利用本次收购的股票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质押取得融资的情形,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用公众公司资源获得任何形式财务资助的情况,不存在他人委托持股、代持股份的情形。本次收购的标的上没有设定其他权利,也没有在收购价款之外存在其他补偿安排。”
(三)关于保持公众公司独立性的承诺
本次收购完成后,公众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收购人在取得公众公司控制权后,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影响公众公司独立性。为了保护公众公司的合法利益及其独立性,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收购人及其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承诺如下:
“(一)人员独立
1、保证公众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在公众公司专职工作,不在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且不在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中领薪。
2、保证公众公司的财务人员独立,不在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或领取报酬。
3、保证公众公司拥有完整独立的劳动、人事及薪酬管理体系,该等体系和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完全独立。
(二)资产独立
1、保证公众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公众公司的资产全部处于公众公司的控制之下,并为公众公司独立拥有和运营。保证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以任何方式违法违规占用公众公司的资金、资产。
2、保证不以公众公司的资产为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债务违规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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