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9-08
证券代码:873661 证券简称:成远矿业 主办券商:财信证券
成远矿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撤销监事会暨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公司法》共性调整如下:
1、全文的“股东大会”表述调整为“股东会”;
2、无实质性修订主要包括对《公司章程》条款序号、标点符号和部分不涉及实质性内容变化文字表述的调整,因不涉及实质性变更以及修订范围较广不进行逐条列示。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成远矿业开发股 第一条 为维护成远矿业开发股份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 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法律规定,制订本章程。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
牌公司治理规则》和其他有关法律规
定,制订本章程。
第七条 董事长或总经理为公司的 第七条 由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
法定代表人,具体人选由股东大会特别 的董事或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决议确定。 具体人选由股东会特别决议确定。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总经理
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
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
法定代表人。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
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 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 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 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司、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 东、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 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 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 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 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十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 第二十一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
(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 司(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资、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 垫资、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为他或者拟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 人取得本公司或者其母公司的股份提
助。 供财务资助,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规定情形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 第二十二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
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 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
东大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 股东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
式增加资本: 式增加资本:
(一)公开发行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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