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4
证券代码:873660 证券简称:德瑞股份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山东德瑞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公司法》共性调整如下:
1、全文“股东大会”表述调整为“股东会”;
2、全文“辞职”表述调整为“辞任”;
3、全文“半数以上”表述调整为“过半数”;
4、全文“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表述调整为“法律法规”;
5、全文由于有新增和删减条款,拟修订的章程条款顺序相应有变化;
6、无实质性修订条款主要包括对《公司章程》条款序号、标点符号和部分不涉及实质内容变化文字表述的调整,因不涉及实质性变更以及修订范围较广不进行逐条列示。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
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 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 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治理规则》及《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
章程。
第六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六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代表公司
执行事务的总经理担任。总经理辞任的,视
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公司应当在法定代
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
人。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
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
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法定代表人因
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
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
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
人追偿。
第十条 公司为中国法人,受中国法律 第十条 公司为中国法人,受中国法律
管辖和保护。 管辖和保护。
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中国的法 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中国的法
律、法规和有关规定,遵守社会公德、商业 律、法规和有关规定,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 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
督,承担社会责任。 督,承担社会责任。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
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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