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9
浙江森创服装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二零二五年十二月
浙江森创服装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浙江森创服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系由浙江森创服装有限公司整体变更发起设立的方式设立;在嘉兴市
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并于 2022 年 1 月 14 日在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027985811229。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浙江森创服装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七星镇东进村 320 国道东侧(嘉兴森创时装有限公司内)。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300 万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由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的产生、变更办法同董事长的产生、变更办法。
第八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
偿。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第十二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以高效、优质的服务和产品,整合国内外优秀资源,延伸产业链,为客户打造优质产品,为股东、企业和员工创造价值,为行业树立守法合规经营的典范。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
服装、服装面辅料、纱线、针织品、纺织品的制造、加工、销售;服装、服饰的设计;纺织面料的研发;纺织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服装饰品、手表、眼镜(不含隐形眼镜)、箱包、鞋帽、日用品的销售;从事进出口业务。
第三章股份
第一节股份发行
第十五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
第十六条 公司发行的面额股,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
第十七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2300 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第十八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份,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认购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在公司发行新股时,批准发行新股之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并不享有优先购买权,除非该次股东会明确作出优先认购的安排。
第十九条 公司股票采用记名方式,应当制作股东名册并置备于公司。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集中登记存管。
第二十条 公司各发起人的姓名或名称、认购股份数、持股比例、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如下:
发起人的姓名 认购股份数 持股比
序号 或名称 (万股) 例 出资方式 出资时间
(%)
1 王增林 972.6 48.63 净资产 2019 年 9 月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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