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06
公告编号:2026-003
证券代码:873657 证券简称:康软科技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广东康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二)收到应诉通知书的日期:2024 年 4 月 12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4 年 4 月 12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收到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民事判决书(2024)粤
73 民终 1674 号。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南方医科大学口腔医院
法定代表人:邵龙泉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2、 被告
姓名或名称:广东康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志坚
公告编号:2026-003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2021 年 7 月 16 日,原告与被告签订《南方医科大学口腔医院(广东省口腔
医院)2021 年度信息化集成建设项目合同书》(合同编号:SKQ-FW-2021-082,下 称合同),约定:被告向原告提供信息系统集成实施服务,合同金额为
25,721,190.00 元,项目工期为签订合同后 12 个月,被告应在 2022 年 7 月 15
日前完成项目建设并投入正常运行;如被告未能按合同约定交付项目的,从逾 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千分之三的数额向原告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 上的,原告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原告经济损失由被告承担。合同签订后, 原告依约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30%即 7,716,357.00 元作为预付款,被告却未依约 做好项目进度管理规划,未有投入充足的、技术能力强的项目实施人员,导致
合同项目进展严重滞后。2022 年 4 月 7 日,原告发出《“2021 年度信息化集成
建设项目”告知函》,要求被告按期完成合同项目并投入正常运行。2022 年 7 月
1 日 0 点至 7 月 4 日 12 点,被告试运行上线合同项目。试运行期间,合同项
目各系统均不同程度出现无法使用的情况,导致原告无法正常开展预约挂号、 取号报到、开具治疗单、收缴费等日常诊疗业务,医疗秩序一度陷入混乱,给
原告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和负面的社会影响。2022 年 9 月 29 日,被告出具《南
方医科大学口腔医院(广东省口腔医院)2021 年度信息化集成建设项目承诺函》,
向原告承诺:其在 2023 年 3 月 14 日前完成合同项目建设并投入正常运行,否
则其同意原告解除合同,其从 2022 年 7 月 15 日起向原告承担逾期交付合同项
目的违约责任,并自愿按合同总价百分之六向原告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等。
2023 年 5 月 11 日,经原告多次催告,被告仍未完成合同项目建设并投入正常
运行,原告遂向被告送达《解除合同通知函》,通知解除合同并保留向被告追 究各项违约责任的权利。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1.确认原被告于 2021 年 7 月 16 日签订的《南方医科大学口腔医院(广东省
公告编号:2024-005 口腔医院)2021 年度信息化集成建设项目合同书》已于公
公告编号:2026-003
告编号:2024-0272023 年 5 月 11 日解除;2.判令被告退还已收合同款项
7,716,357.00 元及相应利息 707,040.28 元(以 7,716,357.00 元为本金,自 2021 年
8 月 26 日起计至被告退还本金之日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
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暂计至 2024 年 2 月 29 日);3.判令被告支付
违约金 9,907,802.39 元;以上金额合计 18,331,199.67 元;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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