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7
证券代码:873655 证券简称:奥文科技 主办券商:联储证券
威海奥文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表
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威海奥文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威海奥文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依法成立、规范、有效地行使职权,确保董事会能够高效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威海奥文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
董事会会议是董事会议事的主要形式。董事按规定参加董事会会议是履行董事职责的基本方式。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
第三条 董事会是股东会的执行机构,执行股东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向股东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四条 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一名。董事长
和副董事长由公司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和更换。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第五条 有公司章程第一百零三条规定之情形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
第六条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第三章 董事会及董事长职权
第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制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六)制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七)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的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并决定其报酬和奖惩事项;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和奖惩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二)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三)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四)向股东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五)对公司治理机制是否给所有的股东提供合适的保护和平等权利,以及公司治理结构是否合理、有效等情况,进行讨论、评估;
(十六)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及其他公司治理制度规定的以及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八条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审议达到以下标准的交易及关联交易事项,其中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的,还应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公司发生符合以下标准的交易(除提供担保外),应当经董事会审议: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上;
2.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10%以上,且超过 300 万的。
未达到以上标准的交易事项,由董事长审议批准。
(二)公司发生符合以下标准的关联交易(除提供担保外),应当经董事会审议: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成交金额在 50 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或与关联法人发生的成交金额占公司最……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