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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4-25 22:16:14 股吧网页版
金龙智造:承诺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25


公告编号:2024-021

证券代码:873654 证券简称:金龙智造 主办券商:财信证券
湖南金龙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诺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已经公司 2023 年 4 月 10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3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湖南金龙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承诺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湖南金龙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东、公司董监高人员、关联方、收购人等相关方及公司(以下简称“承诺人”)的承诺管理,规范履行公司及承诺人的承诺行为,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治理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湖南金龙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中的“承诺”是指承诺人就重要事项向公众或监管部门所做
的承诺、 保证和相关解决措施。

第三条 承诺人在挂牌、股票发行、再融资、并购重组以及公司治理专项活
动等过程中做出的解决同业竞争、减少关联交易、资产注入、股权激励、解决产

公告编号:2024-021

权瑕疵、盈利预测补偿、股票限售等各项承诺事项,必须有明确的履约期限,承诺履行涉及行业政策限制的,应当在政策允许的基础上明确履约期限。承诺人作出承诺事项的,应对承诺事项的具体内容、履约方式及时间、履约能力分析、履约风险及对策、不能履约时的约束性措施等方面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

第四条 公开承诺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承诺的具体事项;

(二)履约方式、履约时限、履约能力分析、履约风险及防范对策、不能履约时的责任;

(三)履约担保安排,包括担保方、担保方资质、担保方式、担保协议(函)主要条款、担保责任等(如有);

(四)违约责任和声明;

(五)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其他内容。

第五条 承诺人承诺事项应为可实现的事项,不得对根据当时情况判断明显
不可能实现的事项作出承诺。承诺事项需要相关主管部门审批的,承诺人应明确说明需要取得的审批内容,并明确说明如无法取得审批的补救措施。

第六条 如相关承诺确已无法履行或履行承诺将不利于维护公司利益,承诺
人应充分披露原因,并向公司提出用新承诺替代原有承诺或者提出豁免履行承诺义务。上述变更方案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承诺人及关联方应回避表决。监事会应就承诺人提出的变更方案是否合法合规、是否有利于保护公司或其他投资者的利益发表意见。

第七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时,如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承诺的相关事项未履行完毕,相关承诺义务应予以履行或由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接。

第八条 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
导致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承诺人应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第九条 除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承诺人自身无法控制的
客观原因外,承诺人不得出现超期未履行承诺或违反承诺的情形。

第十条 公司信息披露负责人协同公司业务部门、财务部门等相关部门对承
诺事项定期进行复查及督办落实。

第十一条 公司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发生或正在履行中的承诺事项

公告编号:2024-021

及进展情况。

第十二条 公司应督促承诺人规范承诺履行行为。承诺人未履行承诺的,公
司应该主动询问,了解情况。必要时应当及时披露原因及相关承诺人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 为规避未履行承诺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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