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24
证券代码:873652 证券简称:常荣电器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江苏常荣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回购方案基本情况
(一)回购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内在价值的认可,为了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发展,维护投资者利益,在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未来盈利能力等因素的基础上,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所回购的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二)回购方式
本次回购以竞价方式回购。
(三)回购价格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结合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及近期公司股价,确定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 17.00 元/股,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四)拟回购数量占总股本的比例
本次拟回购股份数量不少于 1,891,800 股,不超过 3,783,6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的比例为 2.67%-5.34%。
自董事会决议至回购完成期间,如公司存在权益分派等事项,将自权益分派实施之日起,及时调整剩余应回购股份数量。
(五)拟回购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本次拟回购价格不超过 17.00 元/股,拟回购股份数量不少于 1,891,800 股,不超过
3,783,600 股,预计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总额不超过 6,432.12 万元,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具体回购股份使用资金总额以回购完成实际情况为准。
(六)回购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股份数或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公司股东大会决定终止实施回购事宜,则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决议生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2、公司在下列期间不得实施回购
(1)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披露前 10 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3)全国股转公司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 回购方案实施结果
本次股份回购期限自 2024 年 12 月 18 日开始,至 2025 年 3 月 24 日结束,实际回
购数量占拟回购数量上限的比例为 99.75%,已超过回购方案披露的回购规模下限,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实际回购股份数量为 3,774,045 股,占拟回购股份上限的99.75%,符合《回购股份方案》中载明的拟回购股份数量不少于 1,891,800 股,不超过3,783,600 股的要求。公司已实际支付回购资金总金额为 61,916,720.00 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占公司拟回购资金总额上限的 96.26%,未超过预计的回购资金总额64,321,200.00 元。
本次回购实施结果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 回购期间信息披露情况
回购期间,公司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24 年 11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回购股份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等议案,并于
2024 年 11 月 15 日披露《回购股份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公告编号:2025-054)、《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常荣电器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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