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2-18
证券代码:873638 证券简称:隆基仪表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宁夏隆基宁光仪表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宁夏隆基宁光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11月
28 日,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 2024 年 12 月 17 日审议并通过《关于
拟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 日在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公告编号:2024-036)。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宁夏隆基宁光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宁夏隆基宁光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及
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由宁夏隆基宁光仪表有限公司整体变更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设立方式为发起设立。
第三条 公司在银川市审批服务管理局注册登记。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宁夏隆基宁光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公司住所:宁夏银川(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光明路 25 号。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 10718.9 万元人民币。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
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
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也是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股东可以依据本章程起诉公司;股东可以依据本章程起诉股东;股东可以依据本章程起诉公司的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可以依据本章程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以及董事会秘书。
第十一条 公司为中国法人,受中国法律管辖和保护。
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第二章 经营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仪器仪表制造;智能仪器仪表制造;供应用仪器
仪表制造;仪器仪表销售;智能仪器仪表销售;供应用仪器仪表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物联网应用
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家用电器研发;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销售;制冷、空调设备制造;制冷、空调设备销售;非电力家用器具制造;非电力家用器具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 份
第一节 股东持股情况
第十三条 公司发起人名称、认购的股份数、持股比例、出资方式、出资时间为:
认购股份数
序号 发起人名称 持股比例 出资方式 出资时间
(万股)
1 钟宝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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