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2-02
公告编号:2024-036
证券代码:873638 证券简称:隆基仪表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宁夏隆基宁光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三十六条 (二)公司的对外担保总 第三十六条 (二)按照担保金额连续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 12 个月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计总资产的百分之三十以后提供的任 期经审计总资产百分之三十的担保;何担保;
第三十七条 4.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 第三十七条 4.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或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 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 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上,且绝对金
产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500 额超过 1500 万元人民币;
万元人民币;
第三十八条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单 第三十八条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成
笔或预计连续 12 个月内发生的交易标 交金额(除提供担保外)占公司最近一的相关的同类关联交易金额在 3000 万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 5%以上且超
公告编号:2024-036
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 过 3000 万元的交易,或者占公司最近
计总资产或市值的 2%以上。 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以上的交易。
一百零二条(一)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 一百零二条(一)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
生的成交金额在 30 万元以上的关联交 生的成交金额在 50 万元以上的关联交
易; 易;
一百零二条(二)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 一百零二条(二)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的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 0.2%以上的交 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 0.5%以上的交
易,且超过 300 万元。 易,且超过 300 万元。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是 √否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二、修订原因
公司章程上述规定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存在不一致。
三、备查文件
《宁夏隆基宁光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宁夏隆基宁光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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