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8-28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宁夏隆基宁光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届满且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核查意见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非公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6 号——股权激励与员工持股计划的监管要求(试行)》(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 6 号》)、《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业务办理指南》等有关规定,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主办券商”)作为宁夏隆基宁光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873638,以下简称“隆基仪表”或“公司”)的主办券商,对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届满且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事宜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基本情况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程序
2023 年 4 月 26 日,宁夏隆基宁光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与股权激励对象签署<股权激励协议书>的议案》《关于制定<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与股权激励对象签署<股权激励协议书>的议案》《关于制定<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
2023 年 4 月 28 日至 2023 年 5 月 8 日,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等通
过公司内部公示栏进行了公示,并向全体员工征求意见,截至公示期满,全体员
工均未对公示的激励对象名单提出异议。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9 日披露了《监事
会关于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相关事宜的核查意见》。
2023 年 5 月 10 日,公司主办券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就本
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合法合规性出具核查意见。同日,披露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宁夏隆基宁光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的合法合规意见》。
2023 年 5 月 17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与股权激励对象签署<股权激励协议书>的议案》、《关于制定<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
2023 年 5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修订<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修订<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2023 年 5 月 24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修订稿)的核查意见》。2023 年 5 月 26 日,公司主办券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
有限责任公司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合法合规性出具核查意见。同日,披露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宁夏隆基宁光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的合法合规意见(修订稿)》。
2023 年 6 月 5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修订<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2023 年 6 月 5 日,公司披露了《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公告》,2023
年 7 月 31 日,公司披露了《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结果公告》。
(二)股权激励计划的限售期、解除限售时间及相应可解除限售比例
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23 年 6 月 5 日,授予的限
制性股票登记日为 2023 年 7 月 28 日。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限制性股票自
登记至激励对象名下之日起已满 12 个月,第一次解除限售的时间安排符合股权激励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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