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4
公告编号:2025-050
证券代码:873634 证券简称:鼎镁科技 主办券商:国泰海通
鼎镁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以及《鼎镁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鼎镁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事前向独立董事提交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的相关资料,我们进行了事前审查,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的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修订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保持一致;修订内容符合公司当前经营管理及治理结构的需要,有利于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本次修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修订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事前向独立董事提交了《关于修订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的相关资料,我们进行了事前审查,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本次修订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并满足公司其他内部制度的要求;内部治理制度的修订经过充分论证,修订内容
能够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流程、提升内部管理效率,并与最新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保持一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将《关于修订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关于选举执行公司事务董事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事前向独立董事提交了《关于选举执行公司事务董事的议案》的相关资料,我们进行了事前审查,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本次执行公司事务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并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执行公司事务董事的条件,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担任董事的情形;本次选举有利于完善公司董事会结构,保障董事会依法、规范、高效运作;相关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将《关于选举执行公司事务董事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拟晋升协理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事前向独立董事提交了《关于公司拟晋升协理的议案》的相关资料,我们进行了事前审查,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本次新增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并符合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的要求;候选人具备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对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不存在禁止任职的情形;新增高级管理人员有助于完善公司管理团队,增强公司经营管理能力,符合公司治理和发展需要;相关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拟晋升协理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关于预计 2026 年公司与巨大机械及其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事前向独立董事提交了《关于预计 2026 年公司与巨大机械及其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
的议案》的相关资料,我们进行了事前审查,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公司与相关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业务均属于正常经营业务往来,关联交易合同的签订均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将《关于预计 2026 年公司与巨大机械及其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提交董事会审议。
鼎镁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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