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5
证券代码:873620 证券简称:中能泰富 主办券商:南京证券
深圳市中能泰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深圳市中能泰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深圳市中能泰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深圳市中能泰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以下简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建立长期、稳定的良性关系,实现公司诚信自律、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的内在价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中能泰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信息披露与交流,加强与投资者之间
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以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管理行为。
第三条 公司应当积极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及时回应投资者的意见建议,做好投资者咨询解释工作。
第四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的要求,不得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以任何方式发布或者泄漏未公开重大信息。
公司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的,应当立即通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信息披露平台发布公告,并采取其他必要措施。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和基本原则
第五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是:
(一) 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和熟悉;
(二) 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三) 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四) 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投资理念;
(五) 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改善公司治理。
第六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是:
(一) 充分披露信息原则:除强制的信息披露以外,公司还应主动披露投资者关心的其他相关信息,充分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二) 合规披露信息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或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对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的规定,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三) 投资者机会均等原则:公平对待公司的所有股东及潜在投资者,避免进行选择性信息披露;
(四) 高效低耗原则:选择投资者关系工作方式时,充分考虑提高沟通效率,降低沟通成本;
(五) 互动沟通原则:主动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建议,实现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双向沟通,形成良性互动;
(六) 保密原则: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时注意尚未公布信息及内部信息的保密,避免和防止由此引发泄密及导致相关的内幕交易。
第三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内容
第七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对象包括:
(一) 投资者(包括在册股东和潜在投资者);
(二) 财经媒体及行业媒体等传播媒介;
(三) 其他相关机构。
第八条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一) 公告(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
(二) 股东会;
(三) 说明会;
(四) 一对一沟通;
(五) 电话咨询;
(六) 邮寄资料;
(七) 广告、媒体、报刊或其他宣传资料;
(八) 路演;
(九) 现场参观;
(十) 公司网站及其它。
第九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内容为,在遵循公开信息披露原则的前提下,及时向投资者披露影响其决策的相关信息,主要包括:
(一) 公司的发展战略,包括公司的发展方向、发展规划、竞争战略和经营方针等;
(二) 法定信息披露及其说明,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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