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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16 19:14:28 股吧网页版
万隆制药:股东会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16


证券代码:873617 证券简称:万隆制药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西安万隆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5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股
东会制度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西安万隆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西安万隆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会会议的组织和行为,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股东会
依法行使职权,确保股东会召开、表决程序和决议内容的合法
性、有效性,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
件及《西安万隆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
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应坚持朴素从简的原则,不得给予出席会议的
股东或代理人)额外的经济利益。

第二章 股东会的性质和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本规
则的规定行使职权。

第六条 股东会由公司全体股东组成,公司股东为依法持有公司股份的
法人或自然人。

股东依其持有的股份数额在股东会上行使表决权。

第七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规定范围内行
使用职权,不得干涉股东对自身权利的处分。

第八条 股东会是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 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并决定公
司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3)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 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5)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 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9)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

决议;

(10) 修改《公司章程》;

(11) 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12) 审议批准募集资金用途或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13) 审议批准股权激励计划;

(14) 审议批准《公司章程》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15) 符合有关条件的股东可以向公司股东征集其在股东会上
的投票权;

(16) 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应
当由股东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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