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6
证券代码:873617 证券简称:万隆制药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西安万隆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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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5 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
公司监事会制度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
提交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西安万隆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监事会的职责权限,规范监事会内部机构及运作程序,充
分发挥监事会的监督管理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西安万隆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
案)》(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一名。监
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
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监事会主席由全 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
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
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由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组成,其中职工代
表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
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监事会受股东会委托,负责监督公司的经营和管理,是公司的监
督机构,对股东会负责,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组成并行使职权。
第二章 监事会职责
第三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
见;
(二)检查公司财务;
(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
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四)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五)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
集和主持股东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
(六)向股东会提出提案;
(七)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八)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提起诉讼;
(九)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
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
公司承担;
(十) 要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监事会会议并解答监事
会关注的问题。
第四条 监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履行忠
实义务和勤勉义务,维护公司利益。当其自身的利益与公司和股
东的利益相冲突时,应当以公司和股东的最大利益为行为准则。
第五条 监事会主席负责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
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
主持监事会会议。
第三章 监事会会议的召集与通知
第六条 监事会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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