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6
证券代码:873617 证券简称:万隆制药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西安万隆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5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董
事会制度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西安万隆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健全和规范西安万隆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议事和决策程序,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西安万隆制药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
益,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
第二章 董事会组成及职权
第三条 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公司全体董事根据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负有忠
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第四条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主要行使下列职权:
(一) 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 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 制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 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 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
上市方案;
(七) 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
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 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
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九)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
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技术总监、
首席工程师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
项;
(十一) 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 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三) 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四) 向股东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
所;
(十五) 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六)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授予的其他职
权。
超过股东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交股东会审议。重大事项应
当由董事会集体决策,董事会不得将法定职权授予个别董事或他
人行使。
第五条 董事会须对公司治理机制是否给所有的股东提供合适的保护和
平等权利,以及公司治理结构是否合理、有效等情况,进行讨
论、评估。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就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告出具的非标准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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