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8-28
公告编号:2023-021
证券代码:873611 证券简称:吉人高新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苏州吉人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换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换届基本情况
(一)董事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3年 8 月 26 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吉伟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87,457,1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86.15%,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吉富华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351,000股,占公司股本的 0.35%,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徐泽孝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180,000股,占公司股本的 0.18%,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刘长青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180,000股,占公司股本的 0.18%,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王锋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72,000股,占公司股本的 0.07%,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韩学平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公告编号:2023-021
(二)监事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3 年8 月 26 日召开。
提名麻富忠先生为公司监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36,000股,占公司股本的 0.04%,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陈相楠先生为公司监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36,000股,占公司股本的 0.04%,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三)职工代表监事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 2023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将于 2023
年 9 月 15 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沈小龙先生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36,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04%,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换届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任职资格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换届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本次换届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换届为任期届满正常换届,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治理要求,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董事提名、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资格审查,被提名人均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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