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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4-26 18:46:27 股吧网页版
吉人高新: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4-26


公告编号 2023-008

证券代码:873611 证券简称:吉人高新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苏州吉人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苏州吉人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
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预计 2023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预计的 2023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允定价原则、
参考市场价格或行业惯例进行,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况,表决程序合法合规;相关关联交易将根据一般市场惯例以及一般商业条款进行,不存在利益输送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提议的《公司 2022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考虑到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的资金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拟续聘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提议拟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
审计机构。经核查,我们认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受聘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审计工作勤勉尽责,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

公告编号 2023-008

订的《业务约定书》中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苏州吉人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马树立、黄鹏、丁智
2023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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