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2
证券代码:873610 证券简称:申格电子 主办券商:国元证券
黄山申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5 年 12 月 1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表决
结果为: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会审议,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黄山申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黄山申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切实维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建立长期、稳定的良性关系,实现公司诚信自律、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的内在价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治理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信息披露与交流,加强与投资者之间
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以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管理行为。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和基本原则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是:
(一)树立尊重投资者及投资市场的管理理念;
(二)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和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
(三)促进公司诚信自律、规范运作;
(四)提高公司透明度,改善公司治理结构。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是:
(一)充分保障投资者知情权及合法权益的原则。
(二) 充分披露信息原则。除强制的信息披露以外,公司可主动披露投资
者关心的其他相关信息。
(三)合法、合规披露信息原则。公司应严格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
责任公司等监管机构颁布的相关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
和要求,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在开展投资者关系
工作时对尚未公布信息及其他内部信息保密,一旦出现泄密的情形,
公司应按有关规定及时予以披露。
(四)投资者机会均等原则。公司应公平对待公司所有投资者,避免进行选
择性信息披露。
(五)诚实守信原则。公司的投资者关系工作应客观、真实和准确,避免过
度宣传和误导。
(六)高效低耗原则。选择投资者关系工作方式时,公司应充分考虑提高沟
通效率,降低沟通成本。
(七)互动沟通原则。公司将主动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建议,实现公司与投
资者之间的双向沟通,形成良性互动。
第三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内容
第五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对象包括:
(一)投资者(包括在册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
(二)证券分析师及行业分析师研究员及基金经理等;
(三)财经媒体及行业媒体等传播媒介;
(四)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等监管机构。
第六条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告(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
(二)股东会;
(三)说明会;
(四)一对一沟通;
(五)电话咨询;
(六)邮寄资料;
(七)广告、媒体、报刊或其他宣传资料;
(八)路演;
(九)现场参观;
(十)公司网站及其它。
第七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内容为,在遵循公开信息披露原则的前提下,
及时向投资者披露影响其决策的相关信息,主要包括:
(一)公司的发展战略,包括公司的发展方向、发展规划、竞争战略和经营方针等;
(二)法定信息披露及其说明,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等。
(三)公司依法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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