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1
证券代码:873604 证券简称:贝尔特福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江苏贝尔特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七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应为 第七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应为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由股东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 会选举产生。
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 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
的法定代表人。 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
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 第九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
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 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 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
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 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 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 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 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 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之间涉及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
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
诉讼方式解决。
股东有权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通过民事诉讼或者其他
法律手段保护其合法权益。
第二十五条 公司的股份可以向 第二十五条 公司的股份可以向
其他股东转让,也可以向股东以外的人 其他股东转让,也可以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公司股份获准进入全国股转系统 转让。公司股份获准进入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并进行转让后,应当遵循股票在全 挂牌并进行转让后,应当遵循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并进行转让的相关规 国股转系统挂牌并进行转让的相关规
则。 则。
公司被收购时,收购人不需要向全
体股东发出全面要约收购。
第三十条 公司依据证券登记机 第三十条 公司依据证券登记机
构提供的凭证建立股东名册。股东名册 构提供的凭证建立股东名册。股东名册是证明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充分证据。 是证明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充分证据。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的种类享有权利, 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的种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持有同一种类股份的股东, 承担义务;持有同一种类股份的股东,
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种义务。 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种义务。
公司应当与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签
订证券登记及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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