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4-25
公告编号:2023-019
证券代码:873603 证券简称:奥飞久通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奥飞久通智能科技(常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无需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其他程序。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召开方式。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5 月 18 日 9:3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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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3603 奥飞久通 2023 年 5 月 12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次股东大会由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黄志敏律师和葛伟康律师共同见证。(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对 2022 年度工作进行了回顾与总结,并制定了 2023 年的重点工作计
划。2022 年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应职责,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董事会职责,不断加强内部控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规范运作能力。2023 年继续发挥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地位,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规划要求,结合公司经营现状,持续规范公司治理,推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二)审议《关于<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对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对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做规划。
(三)审议《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部门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法》的规定进行财务核算,公司所编制的年度报表经苏亚金诚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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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公司财务部草拟了《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 2022 年度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结合 2023 年经营目标、战略规划、
市场开拓情况,编制了《公司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五)审议《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4 月 25 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
息披露平台披露的 《奥飞久通智能科技(常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15)及《奥飞久通智能科技(常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16)。
(六)审议《关于预计公司 2023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4 月 25 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
露平台发布的《奥飞久通智能科技(常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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