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8-24
证券代码:873600 证券简称:聿舍股份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聿舍(河北)企业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增资引入新投资者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聿舍(河北)企业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海南燕北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燕北基金”)注册资本1,000.00 万元,公司实缴 1,000.00 万元,持有燕北基金 100.00%股份。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调整需要,燕北基金拟引入新的投资人,新增股东北京鼎润佳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额 2,000.00 万元,本次增资后,燕北基金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000.00 万元,公司对燕北基金的持股比例将由 100.00%降至33.33%,公司将失去对燕北基金的控制权,不再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准的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1.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
2.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
到百分之三十以上。”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条之规定“计算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比例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 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且购买股权导致公众公司取得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资产净额以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出售股权导致公众公司丧失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以及净资产额为准。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成交金额为准;出售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该股权的账面价值为准;”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
报表期末资产总额为 61,368,946.36 元,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22,329,175.66 元。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燕北基金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资产总
额 10,466,185.60 元,净资产 9,124,998.90 元。
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为 40.87%,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为 17.05%,未达到以上标准,故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 年 8 月 23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单独持有 9.0909%股份的股东刘志远书
面提交的《关于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提议函》,提请在
2023 年 9 月 5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增加临时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股东刘志远符合提案人资格,提案时间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股东刘志远提出的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六)投资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投资标的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七)不涉及投资设立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投资不涉及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投资协议其他主体的基本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北京鼎润佳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昌平区北清路 1 号院 8 号楼 7 层 1 单元 701
注册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北清路 1 号院 8 号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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