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05
证券代码:873596 证券简称:凯云发展 主办券商:中航证券
广州凯云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修订〈广州凯云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表
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广州凯云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广州凯云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监督管
理体系,规范国有资产投资管理,优化国有资本布局和结构,防范投资风险,促进公司投资活动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关于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引导和规范境外投资方向的指导意见》《国有企业境外投资财务管理办法》《广州开发区、黄埔区区属国企
投资监督管理办法》《广州开发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公司及下属各级全资、控股和实际控制公司(以下称“子
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投资,是指公司及子公司在境内外实施的投资活动,主
要包括:
(一)新设全资企业、合资合作、对出资企业追加投入、收购兼并等股权投资;
(二)基础建设、技术改造、设备购置、房地产投资等固定资产投资。对原有固定资产进行必要的基本维修、维护项目除外;
(三)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土地使用权、特许权、探矿权、采矿权等无形资产投资;
(四)证券、基金、信托、期货等金融衍生品投资、债权投资等其他投资。
公司及子公司通过参与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等方式获得的项目按照公司现行的项目评审办法、采购管理相关制度实施。
第四条 本制度所指的主业是指由公司依据功能定位和发展战略规划制定并
经集团确认的企业主要经营业务。培育主业是指为适应转型升级、探索新增长点、培育前瞻性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需要,经集团确认的企业培育经营业务。培育主业在投资管理上视同主业对待。非主业是指主业和培育主业以外的其他经营业务。
第五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投资项目是指:
(一)列入“三重一大”的投资类项目;
(二)特别监管类项目;
(三)列入国家、省、市、区重点项目;
(四)政府投资项目;
(五)公司按照章程和有关投资管理制度规定,应由集团董事会审核通过的投资项目。
第六条 公司及子公司是投资活动的决策主体、执行主体和责任主体,应着
力提升投资活动的组织实施和风险管控水平,严格履行投资主体责任。主要包括:
(一)执行公司投资管理制度和投资决策程序;
(二)编制并执行年度投资计划;
(三)开展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风险评估、合规性论证等工作;
(四)履行投资决策程序,科学审慎决策;
(五)组织实施投资项目,加强投资项目全过程管理和风险控制;
(六)开展投资项目后评价;
(七)履行投资信息报送义务和配合监督检查义务。
第七条 公司及子公司投资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战略引领。聚焦区内,服务区域经济发展战略,发挥好招投联动、以投促引作用;符合国资布局和结构战略性调整方向,坚持聚焦主业、突出实业,大力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严格控制非主业投资,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增强核心功能。
(二)依法合规。遵守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有关制度规定,遵守投资决策程序,确保程序规范、投资合规。
(三)能力匹配。投资规模与企业资本实力、融资能力、行业经验、管理水平和抗风险能力等相适应,防范重大风险,维护国有资产安全。
(四)合理回报。遵循价值创造理念,强化效益优先导向,加强投资项目论证,严格投资管理,提高投资收益水平,促进企业价值最大化,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
第二章 投资监管体系建设
第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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