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5-12 20:01:44 股吧网页版
鼎智科技: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5-12


证券代码:873593 证券简称:鼎智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3
江苏鼎智智能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为保证江苏鼎智智能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股
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激励公司任职的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江苏鼎智智能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进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股权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高公司整体业绩,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

四、考核机构

1、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和组织对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

2、公司人力资源部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具体的考核工作,保存考核结果,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考核报告上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五、考核指标及标准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分年度进行业绩考核并解除限售,每个会
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条件。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考核年度为 2025—2027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
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对应考核年度 考核指标

第一个 以2024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年公司营业收入增长率
解除限售期 2025年 不低于15%。

第二个 以2024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6年公司营业收入增长率
解除限售期 2026年 不低于25%。

第三个 以2024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7年公司营业收入增长率
解除限售期 2027年 不低于45%。

注:上述指标均以公司经审计的年度报告所揭示的合并报表数据为准。

解除限售条件达成,则激励对象可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比例解除限售。若公司未达到上述业绩考核目标,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制定的相关考核标准实施,个人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N)将根据前一年度个人考核评级确定:

考核评级 A-优秀 B-一般 C-待改进

个人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 100% 80% 0%

(N)

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N)。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

六、考核期间与次数

1、考核期间

公司层面考核年度分别为 2025 年、2026 年、2027 年,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年度与公司层面一致。

2、考核次数

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 2025-2027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年度考核一次。
七、考核程序

公司人力资源部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具体的考核工作,保存考核结果,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考核报告上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八、考核结果反馈与申诉

被考核对象有权了解自己的考核结果,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当在考核工作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对象。

如果考核对象对自己的考核结果有异议,可与人力资……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