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0
证券代码:873591 证券简称:光合生物 主办券商:金元证券
南通光合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七条总经理高健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第七条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担
人。 任法定代表人的总经理辞任的,视为同
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
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
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
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
律后果由公司承受。本章程或者股东会
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
意相对人。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
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
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
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
人追偿。
第八条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 第八条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 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 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
担责任。 担责任。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不受侵犯。
第二十二条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 第二十二条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 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一)减 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二)与持有本公少注册资本;(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 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三)将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三)将股份奖励给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四)本公司职工;(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 股东因对股东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 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求公司收购其股份。除上述情形外,公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
司不得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六)公司为维
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第二十四条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二条 第二十四条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二条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 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 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会决议。公司司依照第二十二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 依照第二十二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 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 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 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内转让或者注销。公司依照第二十二条 让或者注销。公司依照第二十二条第第(三)项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不 (三)项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不超超过本公司股份总额的百分之五;用于 过本公司股份总额的百分之五;用于收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 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一年内转让给 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一年内转让给职
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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