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2-16 17:12:56 股吧网页版
西诺稀贵: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安诺博尔稀贵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16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西安诺博尔稀贵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主办券商”)作为西安诺博尔稀贵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西诺稀贵”)的主办券商,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5 年 7 月 16 日、2025 年 8 月 8 日、2025 年 8 月 25 日,公司先后召开了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等与本次定向发行有关的议案。2025 年9 月 2 日,公司收到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西安诺博尔稀贵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股票定向发行申请受理通知书》。2025 年 11 月 4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西安诺博尔稀贵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421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上述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截至 2025 年 11 月 17 日,公司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46,704,000.00
元,募集资金已划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于 2025 年 11 月 24 日出希会验字(2025)0033 号《验资报告》,对公司该次
股票发行对象认购资金的缴付情况进行了审验。

二、募集资金用途

根据公司在全国股转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西安诺博尔稀贵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第三次修订稿)》,公司本次实际募集资金投入安排如下:

募集资金用途 拟投入金额(元)

补充流动资金 61,704,000.00

偿还借款/银行贷款 85,000,000.00

合计 146,704,000.00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及置换情况

由于公司在募集资金到账且完成验资之前,公司已以自筹资金预先偿还银行贷款,自筹资金总计 20,000,000.00 元,现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 20,000,000.00 元进行置换,相关情况如下:

序 借款/银行贷款 已用自筹资 拟以募集资
号 债权人名称 发生时间 还款时间 金偿还金额 金置换金额
(元) (元)

1 中国建设银行 2023年11月13日 2025年11月12日 20,000,000.00 20,000,000.00
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严格按照《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相关业务准则和公司制度的规定执行,同时符合《西安诺博尔稀贵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第三次修订稿)》确定的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发展利益。

四、审议及表决情况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第二十四条规定,“发行人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定向发行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的,可以在募集资金能够使用后,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置换事项应当经发行人董事会审议通过,主办券商应当就发行人前期资金投入的具体情况或安排进行核查并出具专项意见。发行人应当及时披露募集资金置换公告及主办券商专项意见。”

2025 年 12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用于偿还银行贷款的自筹资金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主办券商核查意见

经核查,主办券商认为:公司已将自筹资金预先用于募集资金用途,且本次
募集资金置换已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