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1
证券代码:873565 证券简称:飞扬科技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江苏飞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4 年年度股东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江苏飞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14 日上午 10 点 。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
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3565 飞扬科技 2025 年 5 月 9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1. 本公司聘请的两名见证律师。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公司编制了江苏飞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公司编制了江苏飞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相关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4 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详见公司同日在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2024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17)和《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18)。
(四)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编制了江苏飞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五)审议《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编制了江苏飞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六)审议《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现拟续聘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25 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
(七)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截至审议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公司总股本为 22,000,000 股,以应分配股数 22,000,000 股为基数(如存在库存股或未面向全体股东分派的,应减去库存股或不参与分派的股份数量),以未分配利润向参与分配的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273 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5,000,600 元。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www.neeq.com.cn)上披露的《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2、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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