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8-24
公告编号:2022-022
证券代码:873565 证券简称:飞扬科技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江苏飞扬粉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重大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收到受理通知书的日期:2021 年 4 月 1 日
诉讼受理日期:2021 年 4 月 1 日
受理法院的名称: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有关重大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和进展情况
(一)(原告/上诉人)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华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陈玉才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陈同巧、孙艺闻、浙江联英(乐清)律师事务所
(二)(被告/被上诉人)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江苏飞扬粉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潘建银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金波、王华明、江苏达云律师事务所
(三)纠纷起因及基本案情:
基本案情主要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江苏飞扬粉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公告
公告编号:2022-022
(补发)》(公告编号:2021-029)。
(四)诉讼的请求及依据:
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www.neeq.com.cn)披露的《江苏飞扬粉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公告(补发)》(公告编号:2021-029)。
(五)案件进展情况:
详 见 公 司 在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平 台
(www.neeq.com.cn)披露的《江苏飞扬粉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公告(补
发)》(公告编号:2021-029)。该诉讼于 2021 年 11 月 25 日、2021 年 12 月 15
日在江苏省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两次开庭听证,2022 年 03 月 18 日在江苏
省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上诉人华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威控股集团)因与被上诉人江苏飞扬粉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定作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江苏省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苏 0492 民初 970 号民事判决,向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2 年 6 月 17 日开庭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三、判决情况(适用于判决或裁决阶段)
公司 2022 年 8 月 22 日收到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 2022 年 8 月 22
日作出的民事判决书(2022 苏 04 民终 2839 号),判决结果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审案件受理费 46302 元由华威控股集团公司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针对本案诉讼结果,公司拟采取的措施如下:
公司将积极妥善处理本次诉讼,并根据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经营及财务方面的影响
(一)本次诉讼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公告编号:2022-022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诉讼未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本次诉讼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未对公司资金周转产生重大影响。
五、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无
六、备查文件目录
《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江苏飞扬粉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24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