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14
公告编号:2026-002
证券代码:873554 证券简称:赛康智能 主办券商:国投证券
四川赛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份拟发生特定事项协议转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特定事项协议转让概况
2025年1月8日,收购人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哈通信”或“收购人”)与转让方曾德华、田玉琦、梁君鸿、曾金岩、易云平、四川赛康时极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向雨佳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受让曾德华、田玉琦、梁君鸿、曾金岩、易云平、四川赛康时极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向雨佳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25,80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0000%。
同日,收购人与曾德华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之附件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自股份转让协议生效之日起至曾德华将10,888,700股(对应比例21.5192%)股份全部交割给收购人期间内,曾德华第二期转让的4,446,200股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提名权、提案权、知情权、分红权等根据《公司法》及标的公司章程所规定的全部股东权利,独家且不可撤销地委托收购人行使。曾德华并将第二期转让的4,446,200股(对应比例8.7870%股份)股份全部质押予收购人,至申请第二期转让时再由双方办理解押手续,与此相关的税费由曾德华承担。《股份转让协议》及其附件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自广哈通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次收购完成后,收购人直接持有公司25,806,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1.00%,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收购人实际控制人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将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14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四川赛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修订稿)》。
公告编号:2026-002
根据交易双方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内容,转让方曾德华向收购人转让其持有的标的公司10,888,700股(对应比例21.5192%)股份,分为两期转让。第一期于协议生效当年向收购方转让6,442,500股(对应比例12.7322%)股份。应当在协议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交股份转让申请并被受理,并应配合完成交割。第二期于协议生效第二年向收购人转让其持有的标的公司4,446,200股(对应比例8.7870%)的股份。
2025年4月10日,转让方曾德华第一期应转让股份及该次收购其余转让方应转让股份已通过特定事项协议转让方式完成过户登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四川赛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份完成特定事项协议转让的公告》。因此,本次特定事项协议转让拟转让股份为转让方曾德华第二期应转让股份。
综上,本次交易前后交易各方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例(%)
广哈通信 21,359,800 42.2130 25,806,000 51.0000 51.0000
曾德华 19,327,500 38.1966 14,881,300 29.4097 29.4097
田玉琦 3,381,000 6.6818 3,381,000 6.6818 6.6818
梁君鸿 3,268,300 6.4591 3,268,300 6.4591 6.4591
易云平 2,254,000 4.4545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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