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6
证券代码:873553 证券简称:华成工控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深圳市华成工业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因公司发展规划需要,自公司 2024 年 8 月以 405 万元的现金方式从深圳市
卓亚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亚”)股东宋辉明处受让其持有的卓亚的 45%股权(可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https://www.neeq.com.cn/查询公告 2024-037)后,公司拟以 900 万元的估值拟以现金方式从卓亚股东肖明海、张乔木、宋辉明处分别受让其持有的卓亚的 5%、15%、10%的股权(共 30%),本次交易尚未签订协议。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1、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
2、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 30%以
上。”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条规定:“计算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比例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且购买股权导致公众公司取得被投资企业控
股权的,其资产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资产净额以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出售股权导致公众公司丧失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以及净资产额为准。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成交金额为准;出售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该股权的账面价值为准;
(四)公众公司在十二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履行相应程序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为 223,230,206.14 元,期
末净资产为 170,920,347.22 元,期末资产总额的 50%为 111,615,103.07
元 , 期 末 净 资 产 额 50% 为 85,460,173.61 元 , 期 末 资 产 总 额 30% 为
66,969,061.84 元。本次对外投资导致公司取得被投资企业控股权(投资后持有股份 75%),但公司未在 12 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本次交易总额预计约 2,700,000 元左右(尚未签订协议),未达到《重组办法》规定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准的规定,故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 年 12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除关联董事
冷俊因同时担任交易标的卓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需回避表决外,其他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控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无需股东会审议。
(五)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六)投资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投资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七)不涉及投资设立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投资不涉及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投资协议其他主体的基本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深圳市卓亚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固兴社区朱坳智造园 B1 栋 701
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固兴社区朱坳智造园 B1 栋 701
注册资本:2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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