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01
公告编号:2025-027
证券代码:873552 证券简称:东丰股份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武汉东丰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经营及资金情况,公司拟向股东熊桂林借款金额不超过 600 万元,期限不超过 1 年,利率水平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且公司对该项财务资助无相应担保,具体情况以双方最终签订的借款协议为准。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5 年 8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 5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向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议案涉及的关联交易系公司单方面受益行为,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包括受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接受担保和资助等;关联方向公司提供资金,利率水平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且公司对该项财务资助无相应担保的。”可免予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审议。故关联方无需回避表决。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自然人
姓名:熊桂林
公告编号:2025-027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蔡甸区
关联关系:股东、董事长、总经理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定价情况
(一)定价依据
公司将按照不高于 LPR 利率和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利率水平支付利息,并按实际使用天数计算。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合理、公允的原则,符合市场价格。
(二)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与关联方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基础上自愿达成的,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利影响,公司独立性没有因关联交易受到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情况。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向股东熊桂林借款金额不超过 600 万元,期限不超过 1 年,利率水平
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且公司对该项财务资助无相应担保,具体情况以双方最终签订的借款协议为准。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
以上借款系在补充流动资金需求。
(二)本次关联交易存在的风险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的影响
公告编号:2025-027
本次关联交易将有利于补充公司现金流量,对公司日常业务的开展和公司持续发展起到积极促进作用。
六、备查文件
《武汉东丰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武汉东丰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9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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