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1
公告编号:2025-053
证券代码:873547 证券简称:烟东股份 主办券商:恒泰长财证券
烟东物流科技(山东)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5 年 12 月 11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
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烟东物流科技(山东)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烟东物流科技(山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利润分配行为,建立和完善科学、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机制,增强利润 分配的透明度,保证公司长远可持续发展,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 据《公司法》、《证券法》、《烟东物流科技(山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
第二条 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时,应当履行必要的
决策程序。董事会应当就股东回报事宜进行专项研究讨论,详细说明规划安排 的理由等情况。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邮箱、互 动平台等)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做好现金分红事项的信息披露。
公告编号:2025-053
第二章 利润分配顺序
第三条 公司应重视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权益,制定利润分配政策。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税后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一)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二)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项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三)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四)减少注册资本弥补亏损的,在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累计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50%前,不得分配利润。
(五)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六)股东会违反前述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七)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第四条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公积金弥补公司亏损,先使用任意公积金和法定公积金;仍不能弥补的,可以按照规定使用资本公积金。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第三章 利润分配政策
第五条 公司利润分配原则和政策为:
(一)利润分配原则: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投资者的意见。
(二)利润分配的形式:公司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
公告编号:2025-053
(三)利润分配的时间间隔:公司经营所得利润将首先满足公司经营需要,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可以每年度进行利润分配,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分红。
(四)公司现金分红的条件和比例:公司在当年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且不存在影响利润分配的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事项的情况下,可以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五)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在保证公司股本规模和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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