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31
湖北进源热能供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 年 12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湖北进源热能供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
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
程必备条款》《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由原湖北进源热能供应有限公司全体股东共同作为发起人,以原湖北进源热能供应有限公司经审计确认的账面净资产整体折股进行整体变更的方式设立,在湖北省襄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湖北进源热能供应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襄阳市襄城余家湖襄城工业园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1900 万元。
第六条 公司的营业期限为长期。
第七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由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担任。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本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第十一条 公司党建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公司法》有关规定,成立党的组织,依法开展党的活动。公司应当为党组织活动提供必要的工作保障。
公司党组织履行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公司的贯彻执行; 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领导、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 建立完善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和市场竞争需要的选人用人机制;参与公司重大问题决策,支持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依法行使职权;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加强党员队伍建设,领导公司思想政治工作。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科学管理为依托,以创新发展
为动力,诚信服务,多元经营,不断提升公司价值,努力实现股东回报,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发展热能供应技术,为民造福。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供热,热力管网安装、维修(不含
压力管道安装、维修)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
第三章 股 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四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记名股票的形式。公司股票的登记存管机关为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
应当具有同等权利。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六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壹元。
第十七条 公司发起人在公司设立时均以其所持有的原湖北进源热能供应有限公司
的股份所对应的净资产折股的方式认购公司股份,注册资本在公司设立时全部缴足。
各发起人及其认购的股份数如下:
序号发起人股东姓名 社会信用代码 认购股份数 持股比例出资方式
1 襄阳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91420600179405381211,590,000.00 61% 净资产折股
2 江苏地龙管业有限公司 91320282748715727R5,510,000.00 29% 净资产折股
3 襄阳金百强机电设备贸易有限公司91420600795949796H1,900,000.00 10% 净资产折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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