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5
证券代码:873540 证券简称:进源热能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湖北进源热能供应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 □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公司法》共性调整如下:
1、全文“股东大会”表述调整为“股东会”;
2、全文“半数以上”、“二分之一以上”表述调整为“过半数”;
3、全文由于有新增条款,拟修订的章程条款顺序相应有变化;
4、无实质性修订条款主要包括对《公司章程》条款序号、标点符号和部分不涉及实质内容变化文字表述的调整,因不涉及实质性变更以及修订范围较广不进行逐条列示。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七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七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由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担
任。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
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
财务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第十九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 第十九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
赠与、垫资、担保、 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 赠与、垫资、担保、 补偿或贷款等形式,为他人取得本公司
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或者其母公司的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规定情形的除外。
第二十二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 第二十二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和本章 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部门规章和本章 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股东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
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活动。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活动。
第二十三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二条第(一)项至第(三) 第二十三条 公司因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 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会决议;公司因前款第三项、第五项规第二十二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 属于 第(一)项情形的, 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按照股东会的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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