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0
证券代码:873537 证券简称:创为科技 主办券商:国联民生承销保荐
烟台创为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无实质性修订条款主要包括对《公司章程》目录、条款序号、标点符号和部分不涉及实质内容变化的文字表述的调整,因不涉及实质性变更及修订范围较广,不进行逐条列示。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全文“股东大会” 全文“股东会”
全文“辞职” 全文“辞任”
全文“种类” 全文“类别”
全文“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全文“高级管理人员”
全文“半数以上” 全文“过半数”
全文“合并持有” 全文“合计持有”
全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全文“全国股转系统”
全文“法律、行政法规” 全文“法律法规”
全文“报纸上” 全文“报纸上或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
公示系统”
第一条 为维护烟台创为新能源科技股 第一条为维护烟台创为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 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规定,制定本章程。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关规定,由烟台创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 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以司依法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发起方式设立;在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
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为:91370600MA3BYX3Y5Y。
第六条 公司以发起设立的方式设立,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
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董事长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
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
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
表人辞任之日起 30 日内确定新的法定
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 第十条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 的债务承担责任。
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 第十一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 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 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 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 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 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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