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9
证券代码:873533 证券简称:荣际股份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浙江荣际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5 年 12 月 9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
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无需提
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浙江荣际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完善浙江荣际科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 规范总经理行为,提高其工作效率,保证其认真行使职权、忠实履行义务,促 进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顺利完成,维护公司、股东及全体员工的合法权益, 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
(以下简称 “《治理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荣际科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条件及职权
第三条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可受聘担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六)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并且禁入尚未被解除的;
(七)被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限未满的;
(八)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五条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第六条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依据公司发展战略和规划,制订实施方案;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拟订并组织实施公司风险控制制度
(六)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并组织实施;
(七)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 《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七条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八条公司总经理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内部投资、资产处置等事项。若属于股东会审议范畴的事项,则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该等事项的有关合同和协议必须由董事长亲自签署,或由董事长授权总经理签署。
第九条同一会计年度内且在年度财务预算范围内,总经理负责审批单笔赠与或者受赠现金或资产金额在少于五十万元人民币的。超过前述限额的赠与或者受赠,须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
第十条总经理在拟定有关职工工资、福利、安全生产以及劳动保险、劳动保护等 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应事先听取公司工会和职工的意见,并邀请工会或职工代表列席有关会议。
第十一条总经理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董事会负有诚信的义务,《公司章程》关于董事的忠实义务和关于勤勉义务的规定,同样适用于总经理。
第十二条总经理不能履行职权时,由总经理指定一名副总经理或董事会指定一名董事代行职权。
第十三条总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任。有关总经理辞任的具体办法和程序在总经理聘用合同中规定。
第三章 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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