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9
证券代码:873533 证券简称:荣际股份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浙江荣际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5 年 12 月 9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
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尚需提
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浙江荣际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加强对货币资金的管理,合理利用和 规范货币资
金的运作过程,保证 货 币 资 金 的 安 全 , 提 高 资 金 使 用 效 率 , 根 据
《 中 华人 民 共 和 国 会 计 法》、《 中华 人 民 共和 国 票 据 法 》、《 支
付 结 算办 法 》、中 国 证 券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和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转
让 系 统业 务 规 则 等 相 关 法律 、法 规、规 范 性文 件 和《 浙 江 荣 际科
创 股 份有 限 公 司 章 程》( 以 下 简称《 公 司 章程 》)的 规 定, 结合
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 二 条 本 制 度 适 用 于 浙 江 荣 际 科 创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在 办 理
现 金 、银 行 存 款 以 及 其 它 货 币 资 金 (外 埠 存 款 、 银 行 汇 票 存 款 、
银 行 本 票 存 款 、在 途 货 币 资 金 、信 用 证 存 款 、银 行 承 兑 汇 票 、信
用 卡 存 款 、 存 出 投 资 款 等 )结 算 过 程 中 的 管 理 。
第 三 条 本 制 度 规 范 公 司 的 货 币 资 金 管 理 , 下 属 子 公 司 参
照 执 行 (如 有 )。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 四 条 浙 江 荣 际 科 创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财 务 部 作 为 公 司 资
金 管 理 的 主 管 部 门 ,负 责 监 督 执 行 本 制 度 ,根 据 公 司 整 体 规 划 合
理 调 度 资 金 , 指 导 和 监 督 所 属 公 司 的 资金管理。
第 五 条 公 司 财 会 人 员 岗位 职 责 分 工 应 明 确,出 纳 人员 不 得
兼 任 稽核 、会 计 档 案 保 管 和 收 入 、支 出 、费 用 、债 权 债 务 账 目 的
登 记 工 作 。 货 币 资 金 业 务 不 得由一 人 办 理 全过程。
第 六 条 公 司 办 理 货 币 资 金 业 务 ,应 当 配 置 合 格 的 人员 ,并
根 据 具体 情 况 进 行 岗 位轮换。
办 理 货 币 资 金 业 务 的 人 员 应 当 具 备 良 好 的 职 业 道 德 ,忠 于 职
守 ,廉 洁 奉 公 ,遵 纪 守 法 ,客 观 公 正 ,不 断 提 高 会 计 业 务 素 质 和
职 业 道 德 水 平 。
第 七 条 公司财务部应建立货币资金管理的责任分工。
货 币 资 金 管 理 应 实 行 钱 账 分 离 、钱 票 分 离 、章 票 分 离 的 内 部
牵 制 制 度 ,按其管 理 环 节 及 责 任 人 可 分 为 出 纳 、银 行 对 账 、审 核
、 资 金 核 算 主 管 、 财 务 负 责 人 。
出 纳 负 责 货 币 资 金 的 收 、 付 及 保 管 现 金 、 支 票 及 支 票 密 码 、
有 价 证 券 、 经 批 准 代 保 管 的 财 产 等 。
银 行 对 账 负 责 单 位 银 行 存 款 日 记 账 的 核 对 工 作 ,编 制 银 行 余
额 调 节 表 ,及 时 查 找 未 达 账 原 因 。编 制 人 要 在 银 行 余 额 调 节 表 上
签 名 或 盖 章 。
审 核 负 责 保 管 各 种 发 票 ;签 发 支 票 的 印 鉴 ;对 各 项 借 款 、报
销 严 格 执 行 《 经 费 批 准 权 限 的 规 定 》 。
资 金 核 算 主 管 负 责 每 月 (不 定 日 期 )对 库 存 现 金 进 行 一 次 抽
查 ,发 现 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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