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证券代码:873527 证券简称:夜光明 公告编号:2025-037
浙江夜光明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浙江夜光明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
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做好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工作的提醒》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 年
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 2011 年 1 月 24 日,注册地址为
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61 号四楼,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杨志国。
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合伙人
数量为 296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2498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
册会计师人数为 743 人。2023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671 家,实现收入总额(经
审计)461,400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340,800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151,600 万元。2023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分别为:
行业序号 行业门类 行业大类
C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制造业
C 专用设备制造业 制造业
I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
务业
C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制造业
C 医药制造业 制造业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内部控制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鉴证报告或专项说明。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有效的提升了工作的准确性。
三、公司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的评估情况
经公司评估和审查后,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执行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审计工作的要求。其 2024 年度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且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独立性足以胜任,工作中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浙江夜光明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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