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证券代码:873527 证券简称:夜光明 公告编号:2025-039
浙江夜光明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浙江夜光明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及规则指引和《公司章
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在 2024 年度内认真履职。现将本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尤加标先生、郑峰女士、方小桃先生三名成员组成,三名委员均为独立董事,主任委员由具备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尤加标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成员符合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召开情况
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5 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 会议时间 审议事项 审议结果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 2024 年 3 月 28 日 《2024 年内部审计工作 审议通过
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计划》。
《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 2024 年 4 月 20 日 于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 审议通过
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告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
案》;《关于批准报出公
司<2024 年第一季度报
告>的议案》。
《关于拟续聘立信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4 年审计机构
的议案》;《关于审计委
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
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
案》。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 2024 年 5 月 30 日 《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 审议通过
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人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 2024 年 8 月 21 日 《关于<2024 年半年度报 审议通过
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 2024 年 10 月 24 日 《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三 审议通过
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季度报告的议案》。
三、相关工作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 2024 年年报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行公司财务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证券法》相关规定,具备优秀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的审计服务经验,其工作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协调管理层、内部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公司管理层、相关部门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充分有效沟通,听取各方意见,积极协调相关事项,推动公司各项审计工作的高效完成;相关部门就公司财务会计规范、内控体系建设等问题征求外部审计机构的意见,促进了公司财务和内控规范。
(三)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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